1.LY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购买了某项商标权、用银行存款支付款理240 000元(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摊销期限为10年。使用3年后、该公司将商标权的使用权转让给LD公司。转让合同约定:LD公司每月初向LY公司交纳3000(含税)的使用费.使用期为5年。转让时,LY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律师、公证等费用1000元销售无形资产增值税税率为6%。 【要求】 根据以上经济业务资料,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购入商标权 支付转让商标使用权费用 收取商标权使用费 推销商标全成本
无语的蜗牛
于2023-03-23 15:30 发布 275次浏览
-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2023-03-23 15:43
根据以上经济业务资料,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应为:
1. 购入商标权:
银行存款 240,000
应交税费 36,000
增值税专用发票 276,000
2. 支付转让商标使用权费用:
银行存款 1,000
3. 收取商标权使用费:
应收款 150,000
4. 推销商标全成本:
增值税专用发票 16,800
应交税费 2,800
银行存款 1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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