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菲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03-29 16:07

同学,你好

举例说明
出租人A公司将一辆汽车出租给承租人B公司,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4年,租赁收款额(对于承租人来说就是租赁付款额)为50万/年,于每年年末收取,出租人A公司为促成该项租赁合同,发生了初始直接费用1万元。租赁开始日,出租人A公司基于以往经验,判断租赁期满,该辆汽车的资产余值约为10万元。同时,A公司为了促使B公司正常使用和保护汽车,在合同中约定,若租赁期满,汽车价值低于8万元,则B公司应补足差额。假设租赁开始日,该辆汽车的公允价值为180万元(豪车哈哈哈哈)。
本例中,A公司通过合同约定,能保证租赁期满汽车的价值不低于8万元,则这个8万元,我们称之为担保余值;反之,原本按照经验预估的租赁期满汽车剩余价值应该为10万,那10万与8万之间的差额,我们称之为未担保余值,即此处的未担保余值为2万元。

星空 追问

2023-03-29 16:26

初始费用为什么不和租赁收款额在一起算呢,而是和公允价值在一起算呢

小菲老师 解答

2023-03-29 16:39

同学,你好
因为规定就是,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

星空 追问

2023-03-29 16:56

好的,谢谢了

小菲老师 解答

2023-03-29 18:08

不客气,祝工作顺利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