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车,但都不在公司名下,而且不能转户过来,还有一些包工头都在使用自己的车,老板说购买租车发票,然后报销他员工的一些油费过路费等等,这样可吗?
冷艳的路灯
于2017-12-01 10:34 发布 102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7-12-01 10:37
不在公司名下,就不属于公车。私车公用的操作,请参考2017年7月9日我的直播课,在直播课中我详细说了,你听一下回放。
签订私车公用有偿租赁协议,加油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费可以报销,并且在税前扣除,且所发生的费用必须在租赁期间。但是保险费、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不能抵扣。可以报销,但是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必须时有偿的租赁协议,无偿的什么费用都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有偿、合同、租赁发票。
私车公用,有偿租赁费用,私车车主应该去国税代开有形动产租赁发票。会涉及到的税种:个税、增值税(3%)、附加税,一次性开票的销售额不超过3万,可以免征增值税。可以季度开一次、半年开一次,只要算下来一个月不超3万就可以免征增值税。
私车公用,月租费不超过800,免征个税。每年开一次发票就行,租车协议、身份证复印件去税务局开就可以,如果窗口不给开,很多税务局的大厅可以开。大家要注意合理性要求,比如一辆大奔驰,每个月都用,天天用,租费才每个月800,自己都不信,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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