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贰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3-04-06 18:01

您好,海南自贸港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企业所得税三种(减、免、扣除)
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①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③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2、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不超过15%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封关前,企业进口车船飞机游艇等免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自用的生产设备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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