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业务如下:1)向乙销售材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材料价款150000元、增值税税额19500元。乙已预付货款79500元。2018年5月10日,该企业收到乙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所欠货款,该票据票面价值为90000元,期限为60天。2) 2018年6月18日,向甲购人材料的价款为135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支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1755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应付运费1050元(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将未到期票据背书转让,差额通过银行存款结清。3)票据到期,乙无力付款,该施工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给甲。4)年末结账前,应收账款余额为360000元,坏账准备借方余额为300元,该施工企业按应收款项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要求:1)计算该施工企业背书转让票据时,应通过“银行存款”账户结算的金额。 2)计算年末该施工企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需要写清计算过程
有同情心的鸭子
于2023-04-13 18:30 发布 301次浏览
- 送心意
Xia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3-04-13 19:01
同学你好,1,计算该施工企业背书转让票据时,应通过“银行存款”账户结算的金额=135000+17550+1050-90000=63600
2.计算年末该施工企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360000*5%+300=18300,因为坏账准备为贷方余额,所以要加上借方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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