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境内某公司进口某电子设备10台,成交价格 CIF 广州25000美元/台。合同中列明的"应由买方支付境外销售代理人货值2%的佣金"、"在中国境内安装测试费10000"和"境内设备使用、检测培训费20000美元"均未在发票中注明。海关于2010年12月11日(星期五)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该公司于2011年1月7日缴纳税款(注:1月1日为元旦,1月1-3日为休息日)。设该批设备的外汇折算价1美元=6.5元人民币,亚太协定税率为3.5%,增值税税率为17%。请根据上述信息计算以下问题: (1)该批设备的完税价格(2)关税和增值税 (3)滞纳天数以及滞纳金
满意的胡萝卜
于2023-04-22 14:22 发布 229次浏览
- 送心意
乐悠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04-22 14:34
(1)该批设备的完税价格10*25000*6.5=1625000
(2)关税1625000*3.5%=56875 增值税(1625000+56875)*17%=285918.7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乐悠刘老师 解答
2023-04-22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