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12-11 17:14

您好,要增加材料成本。直接把进项转出的税,与进项发票价款做的科目一样就行。即借:原材料,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陌离 追问

2017-12-11 17:21

是不是只要做转出的进项的金额呢?那之前已经做了成本的材料是怎么处理呢?还是说材料不要处理,只要把进项转出的那部分税额做处理就可以了?但是做账会计说要多购买材料回来才可以又是什么意思呢?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12-11 17:25

您好,是的啊,要做进项转出的金额。记入材料的进项,如果没有领用的,增加材料成本,如果领用的,再转入生产成本等科目,如果也销售了,再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至于会计说的要多购买材料回来才可以的意思,有可能是会计认为此发票完全不可用,等于此发票是白条,需要重新找这几张材料的发票入账才可以的。

陌离 追问

2017-12-11 17:34

@王雁鸣老师:已经销售了,而且发票完全不可用了,重新找材料的发票入账是要找跟转出的材料的发票金额一模一样的材料才可以,还是说只要金额是跟这几张发票的一样就行呢?另外找回材料的意思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因为这几张发票的材料完全不能用,所以当时用的材料要全部踢出来,然后重新找类似的材料补回到之前的材料成本才可以呢?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12-11 17:46

您好,最好是一样的材料发票,如果不能找材料名称,数量金额一致的发票,就找金额一致的发票也行。如果金额也不能一致的,就找金额差不多的发票,再调整成本也行。对开国税来说,是完全不可用的,但是地税不处理的话,可以蒙混过关,如果地税稽查,也会认为是完全不可用的,是的,重新找类似的材料补回到之前的材料成本才可以。可以这样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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