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早上好!请问以公司的名义在另外地区还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也需要申报房产税吗?我在电子税务局上看到待办事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这个是不是需要采集公司名下所有的房产信息和土地信息?
春花秋实
于2023-05-05 11:24 发布 523次浏览
- 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3-05-05 11:28
您好,这个在房产所在地交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8号)规定,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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