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想请教审计方面关于银行验资询证函的问题。出资人转款忘了注明是投资款的时候,谁来判定转的款项就是用来投资的呢?我们银行看的资料是要求按实际情况反应,钱到了但是没写投资款,在不符处指出。如果对方银行发了查询更正汇款附言为“投资款”,也在不符处说明这个情况。现在有个大客户,说事务所讲但凡写不符就验资失败,必须给他写相符,但是汇款附言里明明没写。转款人想申明他转的是投资款,应该对谁来举证。然后是不是仅仅因为在不符处写了,即使说明了具体情况,也必然验资失败。还有就是投资款用别人的卡转,到底行不行。谢谢老师
大方的往事
于2023-05-08 16:23 发布 50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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