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公司为职工食堂购买的餐具(电饭煲,炒锅,筷子,碗等)是否可以直接这样做分录 借:管理费用 ---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请问这样支出的费用(有发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枯叶蝶
于2017-12-15 09:39 发布 2732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12-15 09:40
如果直接这样做: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库存现金,是不是没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就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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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这个是一样的。
2024-01-03 15:12:03
你好
要分开,列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2020-01-15 11:59:48
这个工资总额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不包括福利费的
2018-01-18 09:07:31
您好,分录二是正确的
2024-03-07 13:15:05
你好!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后者正确。
2018-12-14 12: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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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解答
2017-12-15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