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从北京市博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购人01*材料800千克,单价75元;02*材料600千克,单价5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价款90000元,增值税税额14400元,合计104400元。此外,该批材料的运费为18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按材料买价分配)。款项尚未支付。 9.16日,上述材料验收入库。求会计分录
欣喜的板栗
于2023-05-15 19:11 发布 362次浏览
- 送心意
晓纯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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