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预收物业费合计:;1556809元当时借库存现金1556809:贷:预收账款1556809 11月份开普通增值税发票进行收入确定时,结果多开了27元,合计开票:1556836元,分录:借预收账款1556809,贷:主营业务收入:1511465.05,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45343.95。并于12月份先进行地税报表申请并扣除了地方税,之后再进行申报增值税时,才发现了开票金额错误,实际与报税盘多了27元,报不进,只能修改数据,修改成1556836才报成功,但地税那边已经报了,没办法修改了,请问一下,12月份我该怎么调整
娄亚娣
于2017-12-16 21:11 发布 85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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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女老师 解答
2017-12-17 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