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请问前年的账做错了,现在应该怎么处理? 问
第一步: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假设发现前年漏记了一笔固定资产折旧 10000 元,且该错误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首先需要计算该折旧对所得税的影响(假设所得税税率为 25%),折旧影响的所得税费用为 10000×25% = 2500 元,对净利润的影响为 10000 - 2500=7500 元。 调整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 贷:累计折旧 10000 借: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 2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 借: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7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0 第二步:调整盈余公积(如果企业有计提盈余公积) 假设企业按 10% 计提盈余公积,应调整的盈余公积为 7500×10% =750 元。 分录为: 借:盈余公积 750 贷: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750 第三步: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前期差错的性质、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等信息,以便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更正情况。 答
既然已经出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应该结转到投资 问
你好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用再结转投资收益。 答
老师,公司本月销售的产品次月才开发票,如果按一套 问
好,就和开票一样,做收入,做增值税,结转销售成本。 答
老师,完工产品入库入库存商品,库存商品结转已销产 问
你好,生产成本转入库存商品是1万,数量是多少?这个1万是数量还是金额 答
我们是服务型的公司,有的业务自己做,有的业务分包, 问
您好,这个的话是需要12月底把整年收入都确认完的,然后后期再冲销无票收入,这个 答
老师,小规模在税务局代开的专票,要红冲的话带什么文件去税务局呢
答: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和第二条规定:“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因此,您需要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情形,带上所代开的专用发票全部联次或者红字信息表前往办税务厅办理冲红发票业务。 再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退税业务: 1、《退(抵)税申请表》4份; 2、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还应报送: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1份;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1份。
有个客户要出远门,让我们帮他开票,小规模企业,他之前都是税务局代开的,现在要我们去代开要怎么弄
答: 现在不能在税局开了,都是买税控盘自己开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我们是小规模,10月份在税务局代开了一张专票,购买方现在说票有问题要重开,可以重开吗
答: 可以的,可以申请作废,然后重开
好好学 追问
2017-12-19 16:39
邹老师 解答
2017-12-19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