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车,合同发票车牌全是公司的名字,首付款是公司付,以法人来做贷款,贷款合同公司也盖章,公司每月转钱法人卡归还借款,利息是开给法人个人的,利息我可以不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是每月付贷款给个人,是不是形成几流不统一了,会有税务风险吗?公司把车入了公司的固定资产了,那到底是算公司资产还是法人的资产?按合同发票车牌全在公司名下,贷款又在法人名下归还?麻烦老师解答一下,谢谢!
默^_^默
于2023-06-01 17:27 发布 288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郭老师 解答
2023-06-01 17:32
郭老师 解答
2023-06-01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