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五 李某是我国一位会计专家,就职于甲公司。李某本年取得如下收入: (1)每月从A公司取得税前工资收入12500元,其中包括政府特殊津贴2500元。 (2)5月,李某和王某合作写书通过乙出版社出版。 当月两人从出版社取得税前稿 酬收入共计20000元,两人约定按6:4分成。 (3)7月,李某为丙公司提供一项专有技术并取得税前特许权使用费收入7000元(4)8月,李某为丁公司作报告并取得税前收入6000元。 (5)11月,李某转让自有房屋一套,原价700000元,销售收入1200000元(不含 增值税),转让过程中缴纳税费40000元。 李某本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共计40000元。 要求:计算李某本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
龙瀚
于2023-06-04 17:05 发布 383次浏览
- 送心意
宝马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06-04 17:24
同学您好,根据李某本年收入进行分析。本年应纳税所得额=(12500-2500)*12+20000*0.6*0.8*0.7+7000*0.8+6000*0.8-40000-60000=37120元,然后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进行计算,还有一个就是转让自有房屋应纳税额=(1200000-700000-40000)*0.2=92000元。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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