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居民个人王某 2022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 30 000 元,每月“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合计2000元;已由扣缴义务人预缴完成。2022年 12月取得劳务报酬 30 000 元、稿酬 50 000 元;2022年大病医疗医保范围内自负费用 50 000 元;没有减免税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2023年 2月扣缴义务人(任职单位)向王某提供了已办理的子女教育及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合计24 000 元,已预扣预缴税款 27 480 元等情况。王某向支付劳务报酬和稿酬的单位取得了已缴税款的证据:劳务报酬已预扣预缴 5200元,稿酬已预扣预缴 5600元。请说明2023年6月王某如何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学堂用户w745m3
于2023-06-07 10:53 发布 116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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