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对免税申报时,对应的进项需要转出,理解很模糊。假设,我报关单上有四个商品,二个商品是自产的,申报退税,另外二个商品非自产,那么需要免税申报,这样说,对吧?在账务处理上,不管退税、免税,都要对出口销售确认收入,然后按出口销售乘以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提免征和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在这一点上,也是不区分退税还是免税对吧?只不过,在计算,免抵退税额时,按退税商品(那两个自产的)销售金额乘以退税率,然后与本期的应缴增值税绝对值比大小,如果应缴增值税大于0,那么,应退税额为0,免抵税额等于免抵退税额,整个思路是否是这样呢?
钢琴
于2017-12-26 17:26 发布 108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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