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3-06-19 10:09
你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八条(二)和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收汇。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但符合《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附件1)所列原因的,纳税人留存《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附件2)及举证材料,即可视同收汇;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的,应当在合同约定收汇日期前完成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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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 12: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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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9 12:58:09
您好,会计学堂上有进出口课程的,可以先进行系统学习。
2019-11-06 08:59:52
你好,各地规定有出入,最好问你的税务专管员的
2019-08-21 16:55:26
你好
出口退税,不一定要海外客户。海关保税区,也享受该政策!
2019-07-25 19: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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