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保险法里,如果考这个车险的问题,如果说A的车已经卖给了B,这个被保险标的物的保险利益是不是也是归买受人,这个被保险标的物的拥有者的变更,是不是需要通知保险人才能生效,保险公司可以以此来对抗吗 记得有一年考的这个题,
只是现在低调
于2023-06-26 10:58 发布 33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6-26 11:01
(1)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B无权行使保险权利。这一抗辩理由不成立。车辆属于动产,以实际交付发生物权转移。B已经是车辆的所有权人,有权行使保险权利。
(2)B当天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没有回复,保险公司不理赔。这一抗辩理由不成立。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B当天通知了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保险公司应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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