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罗雯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3-07-03 15:50

诉讼时效的中止
1.概念
指在时效的最后6个月,因发生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待该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
2.中止的事由
(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受到侵害的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3.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中止事由终止之后,一律再补6个月
诉讼时效的中断
1.概念
指时效进行中,因一定事实的发生,使已经进行的期间归于消灭,待该事实终止后,重新计算时效
2.事由
(1)权利人请求:即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承认:即义务人承认义务的存在
具体包括如下几种情况:1)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包括同意全部、分期或部分履行);2)义务人提供担保;3)义务人请求延期履行;4)义务人制定清偿债务计划
(3)权利人起诉:即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4)权利人申请仲裁、申请调解或通过其他途径向有关机关主张权利的
3.法律后果
中断事由终止之后,时效重新计算。
这个只能熟悉记忆,熟悉能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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