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个体户查账征收,申报增值税,有一提示,“填写了附列资料的纳税人,当主表第10栏或第11栏=0时,主表第1栏=附列资料(一)第8栏,主表第4栏=附列列资料第16” 这家个体户,季度只开3张增值税专用发票,1%,我按照提示, [00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004]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附列资料一怎么填都不对。无法提交,请教一下
猫头
于2023-07-09 14:59 发布 1055次浏览
- 送心意
钟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2023-07-09 15:57
同学你好
销售货物和劳务不需要填写附列资料的那个表
也就是你发的第三个图片
服务和应税行为才填写那个表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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