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科技公司,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APP平台软件,收取平台商家一定比例服务费,顾客通过平台在商家消费付款时(款项通过支付宝或财付通最后进入银行),同时该公司赠送顾客相应比例积分,积分可以兑换该公司外购的礼品(目前积分兑换没有期限限制),这种该怎么账务处理?
快乐阳光
于2018-01-04 21:12 发布 1132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1-10 23:13
您好,奖励积分会计处理,请参考以下内容进行账务处理。
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情形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比如在某超市办个会员卡,每消费一次则累计积分,当积分达到某数额时可换取商品或礼物。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问题也是注会考试中的常考点,既可以考客观题,也可以考综合题。那么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
1、当期确认的销售收入
(1)如果题目给出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时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会授予客户奖励积分,这种情况下不能将全部的款项确认为收入,应当在本次商品销售或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公允价值之间来分摊,奖励积分公允价值部分确认为递延收益,在以后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分期摊销确认为收入,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账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收入。
(2)如果题目没有给出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时
此种情况并没有说明每个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是多少,故需要采用相对公允价值比例法。比如销售商品货款总计1500万,每1万元商品可兑换0.5个奖励积分,那么奖励积分公允价值=1500×0.5/(1+0.5)=500。
会计分录为:
(1)销售时(假设现销)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递延收益
2、兑换时
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授予企业应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客户不一定把全部的奖励积分都兑换了,所以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要重新估计有多少积分会被兑换,确认收入的金额应当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积分数额占该资产负债表日估计会被兑换的积分总数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而不是最开始估计的那个数值。
一般采用客户累计使用的奖励积分总数/(总奖励积分×本资产负债表日估计兑换积分比例)计算出截止到该资产负债表日累计的递延收益摊销数(即因奖励积分累计确认的收入),然后再减去以前年度已经摊销的递延收益(即以前年度累计因奖励积分累计确认的收入),便得出递延收益的本期摊销数(即本期因奖励积分确认的收入)。
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最后一年摊销时,应将递延收益总数扣掉已摊销的部分全部确认为当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