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大卫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1-05 15:36

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 
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动态和静态水的总称,包括河流、湖泊(含水库)等水资源。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 
以下取用水不征收水资源税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3.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用水的; 
  4.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用水的; 
  5.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用水的; 
  6.水源热泵系统利用封闭型回灌技术回灌的水;油田生产中开采的原油混合液经分离净化后回注的水。 
 下列情形,予以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  
  (一)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二)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  
  (三)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军队、武警部队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的,免征水资源税;  
(四)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五)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征水资源税;  
  (六)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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