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持股取得的股息红利,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是正确的吗?
七仔
于2023-07-20 18:03 发布 837次浏览
- 送心意
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07-20 18:04
您好,没错,这个是正确的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七仔 追问
2023-07-20 18:05
七仔 追问
2023-07-20 18:06
东老师 解答
2023-07-20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