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07-23 20:57

 您好,这两个问题处理上基本一样。也参考一下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这就是说,如果上述工资、社保费之类,如果由您这边支付,则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只就服务费部分确认劳务费用;如果全部对外支付,而不由您这边支付,则一并作为劳务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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