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07-23 21:56

您好,据财政部1981年5月8日颁发的《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第四条“经费开支范围”明确规定,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按下列范围开支职工教育经费:

    1、公务费。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2、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3、兼课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4、实习研究费。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

    5、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图书等费用。

    6、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

    7、其它经费开支。是指其它零星开支。

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 第三条规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高校技能人才的培养,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根据以上规定,培训费属于教育经费的范围,每月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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