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分别编制甲公司2022年和2023年上述业务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处理,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22年~2023年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业务和资料如下: (1)2022年: ①2022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95万元取得乙公司15%的股权,对乙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与其账面价值相等)。 ②2022年5月9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50万元。2022年5月20日,甲公司收到该现金股利。 ③2022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项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2022年乙公司共实现净利润300万元。 (2)2023年: ①2023年1月1日,甲公司又取得乙公司15%的股份,实际支付价款630万元,并向乙公司派出一名董事,能够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当日,甲公司原持有对乙公司的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为315万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130万元,除乙公司持有的A存货的账面价值比公允
宏艳
于2023-07-23 22:03 发布 79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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