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一笔个人支出,那个人去税务局办理代开发票,跟公司,购买方是公司,销售方是税务局,是代开的普票,个税系统弹出代开代缴个税,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不交吗?有后果没有
欢总在笑
于2023-07-24 17:56 发布 243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7-24 18:11
这种情况下,税务局是代开发票的机构,但并不是销售方,销售方应该是发生个人支出的那个人。如果个税系统弹出代开代缴个税,那么这个税务责任是不能逃避的。如果不按规定缴纳,可能会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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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总在笑 追问
2023-07-24 18:11
李老师2 解答
2023-07-24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