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21年11月份收到两张A公司开的电子普票,服务费115000,正常入账了,今年7月份税务局查出来A公司虚开发票, 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当时的分录是这么做的“借:其他应收款——张三115000 贷:银行存款115000 借:预付账款——A公司115000 贷:其他应收款——张三11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15000 贷:预付账款——A公司115000 ”,我现在是不是得调整分录,怎么调整分录,调整以后的完整分录麻烦发我下
qzuser
于2023-08-04 13:05 发布 28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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