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电费,园区统一先预交,然后再统一收,前会计只是收到各厂电费冲减预交,但我发现我们总体只交了2800多万元,收到3300万元,多出来这个一直没有计收入,那我现在统一计多出来的要计营业外收入还是计哪个科目比较好。
丹顶鹤之梦
于2023-08-09 01:20 发布 315次浏览
- 送心意
王小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2023-08-09 01:31
同学您好,如果您是给电业局交电费,然后加价卖给别人,是需要做收入处理的。
这里有一个点,就是区分3300-2800=500这部分的年度,如果是23年以前的部分,要做进未分配利润,23年的部分做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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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顶鹤之梦 追问
2023-08-09 02:02
王小龙老师 解答
2023-08-09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