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冉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2023-08-18 20:26

你好,学员
可抵免税额=1900÷(1-5%)×5%+1000×80%=900(万元)

可抵税额K=母间接承担子税J+母被预提投资税Z

1. J=(子经营税+子被预提投资税+子承担孙的税)×P

J=(1000+0+0)×P=1000×80%=800(万元)

Z=子公司税后净利润×P×预提所得税税率或Z=(子公司所得额-经营税)×P×预提所得税税率

已知分回母公司的投资收益1900万及预提所得税税率5%。

分回母公司的投资收益=未预提前投资收益A-预提税Z

假设乙税后利润为A,1900=A×80%-A×80%×5%或者1900=A×(1-5%)×80%得出A=2500

2. 因此可算出Z=A×5%×80%=100(万元)

3. K=J+Z=800+100=900(万元)

4. 倒推所得额:

由于子公司经营税为1000(万元)

因此推导出子公司税前所得=2500+1000=3500(万元)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