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给一家酒店(个体)代理记账,这个酒店是原来的老板转让给我们老板的。现在有几个问题:1.旧酒店还未工商注销,新的酒店已经开始用原来的设施全面接管对外营业,但是还没有工商登记;2.我们从2017年11月28日开始接过来,财务核算我们也从当天开始,但是仍然使用以前的账套做12月份的账,2018年1月1日起再建立新的账套这样是否可行?3.新旧账套怎样衔接?是接着2017年11月28号的业务往下继续做吗?4.是否应该要求原酒店移交2017年11月28日之前所有的财务档案、5.怎样确保原酒店移交的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菲童牛宝
于2018-01-13 11:13 发布 907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1-20 18:00
您好,1、尽快注销旧酒店吧。2、可以的。3、新账按0期初处理,等旧账清算以后再并入新账。4、要让旧酒店移交以前的所有财务档案的。5、可以查看原酒店的财务报表,税务报表,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并抽查会计凭证,以保证交接的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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