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08-24 09:00

你好,能够证明收不回来,咱就可以做坏账损失的分录。

玲老师 解答

2023-08-24 09:00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三)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四)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五)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等。

W. 追问

2023-08-24 09:06

凭证后面需要附什么原始凭证?

玲老师 解答

2023-08-24 09:07

你好。实际转销的时候咱们能出具上面那个证明就行,比如对方已经注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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