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微企业。前三季度核定征收,但利润总额大于按核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四季度被税务改为查账征收了,请问我四季度计提所得税时只考虑第四季度的收入,还是要把前三季度会计报表利润总额大于按核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差额部分一并计提。计提时怎样做分录呢(如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1、借:所得税费用 (30万*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30万*0.25);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半减率部分)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减半减率部分)。如果这样,营业外收入不是又并入了利润总额,形成循环了?2、借:所得税费用(30万*0.5*0.2)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30万*0.5*0.2),这样也感觉反映不全面。盼复,我好报税。谢谢老师哈!
落后的火龙果
于2018-01-14 16:45 发布 1547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1-14 16:55
您好,第四季度要把前三季度会计报表利润总额大于按核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差额部分一并计提,计提时分录(如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借:所得税费用(30万*0.5*0.2)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30万*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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