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8-28 09:14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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