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两年前我们在西藏拉萨市开了酒店,在今年上半年的时候,我们开超了500万,7月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了。然后为了"合理避税”,我们成立了酒店的一个分公司,把所有业务用分公司开展了,发票也由分公司开给客人。请问:老师,我们这样成立分公司来避税合法吗? 如果合法,那么我们总公司和分公司需要签订什么协议吗?另外,税收这点我们要注意什么? 老师能给点宝贵的建议吗? 谢谢老师了!!
今天我很努力
于2023-08-30 11:05 发布 28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8-30 11:06
同学你好
独立核算的话这样操作可以
但是分公司不单独享受小微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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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可以根据增值税和 企业所得税 个税这些来筹划的。学堂针对这些税种都有筹划课程的 可以系统去看看
2021-12-29 11:56:21
您好,可以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
2017-03-07 16:29:43
您好,这个是一个比较宽泛的范围建议系统学习一下
2021-04-13 05:47:23
您好,是的,这个是属于的
2022-08-25 10:49:49
同学,您好
这个是一个比较宽泛的范围,是根据企业的规模性质综合考虑的,建议系统学习一下
2021-08-31 15: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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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很努力 追问
2023-08-30 12:13
朴老师 解答
2023-08-30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