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基金提取到一般基金和福利基金这种,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文件支撑啊?
lsy123moon
于2018-01-23 21:50 发布 1013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1-23 21:55
您好,看看以下内容是不是您要的文件啊?谢谢
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wengao/2012wg/wg201206/201208/t20120815_675448.html
财政部
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
比例问题的通知
2012年4月23日 财教[2012]3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加强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管理,现将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和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中央级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核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央级事业单位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主管部门根据单位收入状况和核算管理的需要,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报财政部备案。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地方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和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由省级财政部门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四、本通知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