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10-08 17:33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计算基数是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包括当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和上期留抵税额。
  1.10日取得某项服务费收入106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106/(1+6%)×6%=6万元
  2.14日购进轿车一台,取得税控发票,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进项税额=2.6万元
  3.16日接受其他单位提供应税服务,取得专票上注明的服务金额为1万元进项税额=1/(1+6%)×6%=0.06万元
  4.20日接受某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取得专票,金额5000元,税率9%进项税额=5000×9%=450元
  5.22日接受个体货物运输服务,取得税务代开的专票,税额400元进项税额=400元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6-(2.6+0.06+0.45+0.4)=2.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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