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房产按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房产重新评估,想咨询缴纳房产税按之前的原值还是按评估后价值
紧张的冬日
于2023-10-10 10:28 发布 38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0-10 10:43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其中,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性减去10%~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具体数值需要根据具体的房产性质和使用情况来确定。
因此,在你单位房产按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进行了房产重新评估后,需要按照评估后的房产价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而不是继续使用之前的原值作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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