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A企业为西部一家制造业企业,其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目录,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100/月。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00万元,2023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80万元,1-11月累计已计提8万元企业所得税,当年A公司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度,销售自产鼓励类目录产品取得收入3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利息收入100万元,收到一笔政府补助150万元并计入递延收益,12月A公司投资的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实现盈利并决定于2022年12月进行分红,A公司持股比例为100%,会计上确认分红收益50万元。问题1、A企业2022年度确认的分红收益是否免税?
飘
于2023-10-11 08:47 发布 1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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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0-11 08:48
A企业投资的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实现盈利并决定于2022年12月进行分红,A公司持股比例为100%,会计上确认分红收益50万元。由于A企业是制造业企业,其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目录,因此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规定,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在2020年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对设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三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因此,A企业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此,A企业在2022年度确认的分红收益是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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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 追问
2023-10-1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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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