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10-12 17:49

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

《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规定,排放的扬尘、工业粉尘等颗粒物,除可以确定为烟尘、石棉尘、玻璃棉尘、炭黑尘的外,按照一般性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人为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建筑工程施工方。
建筑扬尘环保税的纳税申报期为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次月申报,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保税

舒心的羽毛 追问

2023-10-13 08:16

老师,计税依据是什么。要去大厅交还是电子税务局上可以申报

朴老师 解答

2023-10-13 08:24

1.
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2、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3、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