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想请教你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公司是物流运输公司,现在签的合同是向第3方服务,是仓储和配送,甲方发货到我们仓库,然后我们配送到第三方,开票是需要仓储费和配送费分开开票吗? 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如果仓储费和配送费是由不同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那么应该分开开票。 合同有提到结算仓储按平米结算,配送按货物数量*配送单价结算。仓库是我们租的,我们给甲方提供仓储,也提供配送服务。 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如果仓储费和配送费是由不同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那么应该分开开票。如果仓储和配送服务是由同一方提供的,则可以合并开票。。 都开仓储可以吗?
执着的宝贝
于2023-10-13 11:42 发布 55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0-13 11:59
同学你好
根据上述仓储费和配送费是否由不同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来判断是否可以合并开票。如果仓储和配送服务是由同一方提供的,则可以合并开票。如果仓储费和配送费是由不同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那么应该分开开票。
此外,如果仓储费和配送费是分别按照不同的计价方式结算的,那么也应该分开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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