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2023年10月购入的小于500万的固定资产,在2024年还能一次性加计扣除么?还是只能2023年享受这个政策?
Katherine
于2023-10-13 11:56 发布 4839次浏览
- 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3-10-13 11:58
您好,可以的,延期到2027年了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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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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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