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本年5月委托乙企业加工烟丝,卷烟厂提供烟叶价值50000元,支付加工费16000元,乙企业没有同类烟丝销售价格。卷烟厂收回后继续加工成乙类卷烟销售。当月销售40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25元(每标准箱的卷烟数量为50000支,换算为250标准条)。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为36%加0.003元/支。(1)计算销售卷烟的销售收入; (2)计算销售卷烟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及当月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有个性的戒指
于2023-10-18 12:37 发布 35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0-18 12:39
1) 销售卷烟的销售收入=乙类卷烟每标准条调拨价 × 每标准箱的卷烟数量=25 × 50000 ÷ 250=5000(万元)
(2) 销售卷烟应缴纳的增值税=0。
(3) 应缴纳的消费税=销售收入 × 消费税税率=5000 × 36%=1800(万元)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销售收入 × 消费税税率+销售数量 × 每标准条消费税额外加征率=5000 × 36%+40 × 250 × 0.003=18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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