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当年10月收到科研专项资金100万,贷记专项应付款,10月以后的研发费用是否需要冲减专项应付款?当年发生的研发费用还能加计扣除吗?还是只可以加计扣除1-10月的?(研发费用不形成无形资产)因为企业到年底有很多利润,怎么利用政策,能最大限度少缴纳所得税?
亦凡
于2018-02-01 17:00 发布 2188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2-01 22:30
您好,10月以后的研发费用是否冲减专项应付款,要看这个100万元是不是使用到研发支出里去了。如果使用到研发支出里去的,就需要冲减研发费用。否则不需要冲减研发费用的。如果冲减了研发费用的,当年的这部分支出就不能加计扣除了,其他没有冲减的研发费用,还是能加计扣除的。这个100万元建议使用多少,就冲减多少吧,剩余的可以明年再冲减。具体以加计扣除审计为准。如果利用政策,因为利润多,建议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来最大限度的少缴所得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