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10-30 12: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 47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 年第 22 号)的规定,如果购买方已经将纸质发票认证抵扣入账,那么他们可以开出红字发票信息表,然后销售方可以根据这个信息表来开出红字发票。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购买方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需要向销售方提出申请。
  2.销售方需要核对一下购买方的开票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根据红字发票信息表的内容来开具红字发票。
  3.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需要经过购买方的认证后才能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买方没有将纸质发票认证抵扣入账,那么他们就不能开出红字发票信息表,销售方也就无法开具红字发票。此外,如果销售方和购买方使用的开票软件不同,可能会影响红字发票的开具和认证。因此,建议在开具红字发票前,先与购买方进行沟通,确认双方的开票信息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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