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11-07 15:47

销售方丢失专用发票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销售方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并由主管税务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送到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
  2.待申报、报税后,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将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如果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可以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panda 追问

2023-11-07 15:52

现在是只有销售方自己留下记账的第一联还在,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了,现在能使用复制的第一联认证和记账吗

朴老师 解答

2023-11-07 15:56

同学你好

你用复印件要盖公章哦

panda 追问

2023-11-07 16:00

就是可以使用第一联复制加盖公章记账抵扣,有什么不好的影响不

朴老师 解答

2023-11-07 16:05

这个一般税局都认可
你可以问问你们当地税局

panda 追问

2023-11-07 16:20

好的,谢谢

朴老师 解答

2023-11-07 16:28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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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不可以重开,用发票复印件等入账 重新开具会构成虚开发票的
2022-04-14 05:35:19
你好,需要做发票丢失备案,接受罚款处罚,然后提供发票复印件与备案表格给到对方入账 
2021-07-22 12:10:09
1、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 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注意一般销售方的记账联不要求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受票方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要对记账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后把复印件交付受票方使用),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丢失“发票联”,纳税人可凭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丢失“抵扣联”,纳税人可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号)第四条。 2、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丢失怎么处理未做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以用发票联或抵扣联等其他联次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注意:丢失记账联一方保存好提供发票复印件一方相关证明,证明要点:与原件一致、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小编觉得丢失记账联,你直接记账就行了,没那么麻烦,未开票收入都能记账,丢失记账联没必要再找购买方要资料了,或者你系统打开在A4上再打印一张发票记账不就行了。 3、丢失普通发票“记账联” 丢失普通发票记账联,要取得发票联复印件,由提供发票联复印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提供人签章。证明相关要点: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当然,这个观点同上。 4、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 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中要取得原开票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且注明原来凭证号码、金额、摘要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单位领导审批后作为原始凭证。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注意:由提供发票联复印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提供人签章。证明相关要点:与原件一致,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提示:各省对于丢失普通发
2021-05-15 13:07:57
去税务局报备发票丢失 销售方提供发票复印件做账抵扣
2020-07-20 19:56:37
你好,拿你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件给对方就可以了。
2020-05-19 1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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