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计目标不能“提高企业经济利益”呢?并且,为什么,要是能提高企业经济利益,就是属于做假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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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02-08 17:45 发布 945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2-16 10:44
您好,因为会计职能决定了会计的目标。会计目标如下,但是要提高企业经济利益,不一定是做假账。
一、纵观会计理论界对财务会计目标的研究,归纳起来主要有两大流派,即“受托责任派”和“决策有用派”。
1、受托责任学派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以适当的方式有效反映受托人的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换言之,会计应向委托人报告受托人的经营活动及其成果并以反映经营业绩及其评价为中心。其依据是,资源所有者将资源的经营管理权授予受托人,同时通过相关的法规、合约和惯例等来激励和约束受托人的行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对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和经营并通过向资源提供者如实报告资源的受托情况来解除其受托责任。受托责任学派更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它在重视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格外重视损益表。
2、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换言之,会计应当为现时的和潜在的投资者、信贷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投资和信贷决策及其他决策的信息。其依据是,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在资本市场介入的条件下,资源所有者对受托资源有效管理的关注程度会降低,转而更为关注所投资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风险与报酬。决策有用学派更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即要求信息具有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更关注与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有关的信息。决策有用和受托责任是互有关联的会计目标,受托责任是实质,决策有用是形式。受托责任是会计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因,提供反映受托责任的信息是会计的根本目标。考虑中国的现实国情,中国会计目标的现实选择应定位于决策有用。
二、目前无论是受托责任观的财务会计目标还是决策有用观的财务会计目标,其对财务会计目标的要求,主要都是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考虑的。由于财务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是建立在财务会计(会计信息系统)提供会计信息的可能性和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企盼性基础之上,单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讨论财务会计目标或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是不够的。对财务会计目标的认识,除了要从会计信息使用者要求的角度来分析以外,还应从会计信息系统职能的角度来进行论证,即财务会计目标的认定既要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主观愿望,也要考虑会计信息系统的客观能力。
第一,会计信息使用者是多元的,有些是现有的,有些是潜在的。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是多元的,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必然有不同的需要,即使是同一个会计信息使用者,在不同时期出于对不同利益的追求,其对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也会有不同的要求。而财务会计作为加工、生产会计信息的系统,其所提供的“产品”只有一种,即会计信息。所以这里就存在一个众口难调的问题。由于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所生产的“产品”无可替代,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财务会计必须是在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提供质量高、成本低的会计信息。
第二,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由于其对财务会计信息的理解程度和驾驭能力的不同,其对财务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也会有不同的评价。财务会计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具有不对称的特点,而且会计信息使用者也会由于其对会计信息的理解程度和驾驭能力的不同,失去或部分失去财务会计信息原本就有的有用性。
第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会计信息有用性的要求也会不断变化和发展。而财务会计作为人为的信息系统,却有其运行的固有规律及相对固定的要素、结构与功能。从系统论的观点看,一个系统如果其要素、结构没有改变,则其功能一般也不会改变,而功能没有改变,则该系统满足人们需求的能力也不会改变。当然系统的要素、结构是可以改变的,但这需要时间和过程,在系统的要素、结构和功能尚未发生变化之前,不能仅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主观愿望出发,对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
基于以上原因,在考虑财务会计目标的时候,除了要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分析、考虑以外,还要从财务会计作为会计信息系统的角度来加以考虑,力求实现财务会计信息系统职能与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