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居民企业在甲国设立一家分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持股80%的子公司,2022年该企业申报的利润总额4 000万元。相关涉税资料如下: (1)甲国分公司按我国税法确认的销售收入300万元,销售成本500万元; (2)收到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1 900万元,子公司已在乙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 000万元,子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5%。 已知:该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无纳税调整金额,境外已纳税额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 2022年该居民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4 000+(500-300)+900]×25%-700=575?
搞怪的棒棒糖
于2023-11-11 14:04 发布 59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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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ACCA,经济师,CMA,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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