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11-24 14:14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即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但需注意,如果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计算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另外,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额。
此外,如果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如果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奋斗青年 追问

2023-11-24 15:58

请问营改增以后增值税额能在土增清算中扣除么

朴老师 解答

2023-11-24 16:01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改征增值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确认清算收入的时候,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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